关于调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告
发文:qy17vip千亿体育 发布时间:2015-06-16 访问量:2540
各有关单位,参保人员,退休人员:
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财政厅《关于2015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》(粤人社发〔2015〕64号)规定,从2015年1月1日起,我局将调整全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,现就调整高级职称专项津贴及高龄补贴有关问题通告如下:
一、调整高级职称专项津贴的加发对象
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财政厅《关于2015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》(粤人社发〔2015〕64号)第四项“调整办法”的有关规定:倾斜调整的人群为75周岁以上高龄人员及企业退休军转干部,企业退休高工(含高级技师)不再纳入范围。因此, 2015年1月起申领基本养老金的我市企业高级职称退休人员,将不再加发高级职称专项津贴,他们已领取的高级职称专项津贴将按规定予以收回,请涉及人员支持谅解。
二、调整高龄补贴发放办法
按照粤人社发﹝2015﹞64号的规定,高龄补贴的加发对象调整为2015年6月30日前(含当日)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,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,全年1200元,一次性发放给退休人员。我市原年满8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按月发放的高龄补贴(每人每月50元)将按此规定,调整为每人每月100元并一次性发放,原按月加发办法将从2015年6月起停止。
如有疑问,请详询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热线:(0760)12333。
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
2015年5月27日